【受贿罪的主体】在刑法中,受贿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。其中,“受贿罪的主体”是界定该罪名适用范围的重要前提。准确把握受贿罪的主体范围,对于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。
一、
受贿罪的主体,是指具备实施该犯罪行为能力的自然人,主要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和特定情形下的其他人员。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,受贿罪的主体必须是“国家工作人员”,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。此外,实践中还存在一些特殊主体,如国有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,以及国家机关、国有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等,也属于受贿罪的主体范畴。
需要注意的是,普通公民若与国家工作人员共谋并参与收受贿赂,可能构成共同犯罪,但其本身不直接构成受贿罪。因此,在认定受贿罪时,必须严格区分主体身份,确保法律适用的准确性。
二、表格展示
项目 | 内容 |
定义 | 受贿罪的主体是指依法享有国家职权、能够实施受贿行为的自然人。 |
法定主体 | 国家工作人员(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机关、国有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)。 |
特殊主体 | - 国家机关、国有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 - 在国有控股或参股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- 依法履行国家职责的其他人员 |
非主体情况 | - 普通公民(无国家职权) - 非公务人员(如私营企业员工) - 未实际行使国家职权的人员 |
共同犯罪情况 | 普通公民与国家工作人员共谋收受贿赂,可构成受贿罪的共犯,但不单独构成受贿罪。 |
法律依据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八十五条 |
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,受贿罪的主体具有明确的法律界定,且在实践中需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。只有准确识别主体身份,才能确保法律适用的公正性和有效性。